吵架

吵架的真諦︰切誤把話說得太絕。

這是我昨天領悟出來的道理。

腫成核桃的眼睛,用冰塊敷了一晚上,今天好不容易可以出去見人。
只是隱形眼睛還是戴不上去。

到現在,能讓我覺得被傷害的,也不過就是家人、男友、還有幾個親近的朋友。
同樣惡毒的話從這些人嘴裡說出來的殺傷力,比路人甲乙丙丁還要重千萬倍。

我們姐弟倆好像從來沒吵成這樣過吧?

吵架的時候,可以吼可以兇,可以針對要吵的事情指著對方的鼻子說哪裡做不好。可是!切忌切忌因為意氣用事把話說得太絕。一旦話說絕了,就不是那麼容易下台階,被傷害的那一方也不會那麼輕易就釋懷、原諒。

「你給我搬出去滾出去」
「我們從此互不相干。你過你的我過我的」
「離婚協議書拿來簽一簽啦」
「你去死啦」

以上諸如此類的話,最好少說。
只是,很多人總沒辦法就事論事,吵架的時候總喜歡說這些話來傷人。
這樣的話說多了,小心哪天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