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令人匪夷所思的…

Case one

某家長 ︰「老師,不用逼我兒子唸書。不要給他太多壓力。反正我從小到大也都是倒數幾名的,所以我覺得唸書是其次,家庭倫理觀念比較重要。」

我聽著這些話,一邊想起這個上課時不是發呆;就是跟旁邊同學聊天聊得不亦樂乎的學生,一邊反射性的點頭。

回到家,跟老公說起這件事。老公說︰「既然不想有壓力,幹嘛還送來補習?」

Case two

在網路上看到一則徵求家教老師的徵文,是要教國小孩子英文的。內容如下。

老師條件限制︰
老師性別: 不拘
年齡限制︰ 25~30歲
教學經驗︰五年以上
國籍限制: 本籍
其它條件說明: 希望有國外留學經驗,能說一口漂亮的英文

我一邊看一邊想︰除非是大學時就開始有家教經驗,否則一個25、26歲左右的年輕人,能有五年教學經驗的並不多吧。隨著條件一行一行看下去,愈發認為這個徵人條件不可思議。結果,看到這位徵求者提供的待遇時,我笑了。

薪資待遇︰每小時$150~$200

我說啊,這位刊登徵求家教啟事的人,當時在想什麼呢?


3 則迴響

  • 情緒出走

    04/22/2006

    他沒有要求要唸過大學的耶!

    那國中或高中學歷也可以當家教吧!

    另外,教學經驗也包括教自己的小孩或是訓練小狗嗎?

    真是有趣的徵人廣告。

    愚蠢的問題只適合愚蠢的反問,這種廣告是給我這種人看的啦!

  • Dreamy

    04/22/2006

    Rita又在腦筋急轉彎了嗎?
    反應快的妳,每次妳的回答總是讓我笑好久啊~~^_^
    而且一邊笑一邊想︰「對后,還可以這樣想、這樣回答耶」

  • r huang

    04/23/2006

    看了上面兩則cases, 我真的快笑死了…還有情緒出走的回應也很有趣.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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