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新角度‧新思維文中提到體罰,提到剛出爐不久的禁止體罰法令,對於網友情緒出走和R-Huang的意見,我是非常贊同的。
這讓我想起自己的經驗。
我是被打大的。不過不是虐待兒童式的那種打。而是我小的時候太調皮,被媽媽以竹條打手心、抽大腿的經驗我都有過。
國中後進入所謂青春期,就不再調皮了,但卻非常叛逆,累得媽媽還得拿竹條抽我大腿。那一次,我真的犯了很離譜的錯,補習翹課不說,還將媽媽給我的補習費花掉。記得我跪在媽媽面前,她紅著眼眶一邊打我,一邊說︰「長這麼大了還要被打,丟不丟臉!?」那一次,是我最後一次被媽媽打。
國三的時候遇到一個很變態的導師。她懲罰班上幾個男同學的方式是要他們蹲馬步,一蹲就是十分鐘以上。要是沒有蹲成九十度,藤條就往小腿方向抽下去。而且我們導師跟隔壁班的班導簡直可以組成變態教師小隊。
記得有一次上課,聽見隔壁班傳來「啪、啪」的聲音,而且持續數分鐘不停。我們大家都知道,「隔壁班的老師『又』在打人了。」只不過那持續不停的聲音讓我們打從心底發毛,因為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情形。下了課,我們跑到隔壁一探究竟。原來是兩位男生小考作弊被逮到,結果被他們老師用拖把打屁股,一人五十下。講臺旁散落一地的竹屑,還有一隻柄已經殘破不堪,不能再使用的拖把。那兩位男生淚流滿面,連坐下都有困難。
從小到大,也遇到過訂定考試標準的老師,差一分打一下手心。不然就是自習課時愛講話被風紀股長登記,挨了老師的板子。但是我從來不記恨那些曾經打過我的老師,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要打到我們痛,他們只是希望我們記得教訓,好好用功。唯一讓我記恨的,就是國三時的「變態雙人組」,還有小六時的導師。
小六的那個導師不常用藤條或棍子,她有的是一張毒舌。她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你豬啊你!笨死了。」那時候,她要我們開始學著用原子筆寫功課。一直用慣鉛筆的我們當然得花一段時間適應,還要多準備立可白。有一次,我寫錯一行生字,但是因為沒有帶立可白,於是就用筆塗掉,將正確的字寫在旁邊。排隊輪到我交上我的生字簿時,她說︰「這是幹嘛?塗成這樣,妳的字長瘡啦?」我說我不小心看錯字,寫錯了。她回答︰「那妳是眼睛瞎啦?」
說真的,我寧可挨板子請她賞我個痛快。這樣的言語諷刺鞭在心上絕對比打手心、打大腿還要痛。
直到現在,我依然懷疑他們幾個老師根本精神有問題,以虐待學生為樂。
這些日子,我想了很久,終於明白我為什麼對於新法令會如此感慨。
並不是認為它剝奪了老師打人的權利。畢竟教書四年來,我只動用過兩次愛的小手打學生手板。我感慨的,是這個法令背後所不被人細究的師生角力,還有它所代表的時代變遷。
PS> 照片裡是我第一批帶的學生。我帶他們三年,一直到這個班被併掉為止。前天其中一位學生還特地回來看我。照片中小巧可愛的她,如今已經長得好高了。
Ying Chou
02/26/2006在以往的升學壓力下,
我們從小都是被適度的打上來的!
雖然偶爾會有變態的老師,畢竟那是少數!
適度的責打會有提醒的作用,因為痛~就會記得
下次就不會再犯,上星期和我父母一起看到這新聞
我們異口同聲說~以後老師愈來愈難當了!
反正把問題丟回給家長,何必認真呢?
所以,我想以後無法承受挫折壓力的年輕人會更多!
不是取消體罰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吧!^^
Dreamy
02/26/2006真的,不是取消體罰就能解決所有問題。^_^
我們的生長年代相同,所以有相同感觸吧。
r-Huang
02/26/2006你的小孩好可愛喔!
基本上, 毒舌派分兩種: 一種是像你說的直接把 “豬啊” “笨啊” “瞎啊” 等沒啥創意的字眼作人身攻擊的 (那種人應活在白噩紀, 早該被淘汰了), 是屬於較低層次的, 也是最被學生所厭惡, 同行所鄙夷唾棄的, 實不足以隨之矣!
另一種呢? 舉例說明如下: 猶然記得高中時有一位老師, 說話可比bullet train, 而且要求學生必須一字不漏地記下他提到的所有重點, 在那樣的情況下, 是很難有工整的筆跡出現的 (至少我做不到), 有一次被他發現我課本裡的字, 他大聲地說: “ 某某某, 你的字真是“龍飛鳳舞”啊!” 有些不明究裡的同學, 還以為老師是稱讚我的字飄逸瀟灑, 心生崇拜與羨慕, 直到我示出事情的 “真相”….還有一次, 同一位老師, 問一位個頭不高的同學身高多少? 那位同學不太想回答, 他再問一遍: “你有沒有超過140公分?” 同學低著頭小聲地說: “有啦!” 在全班同學納悶老師的問題時…他說: “有超過140公分, 那你有資格當中非匹美族的酋長.” (p.s.: 因為匹美人的平均身高不到140公分)…我咧…這款老師!
後者似褒實貶的揶揄嘲諷的方式, 雖比前者高明些, 但一樣傷人! 我說為人師者, 不得不謹言慎行才是.
P.S.: 匹美族已經瀕臨滅族的危機, 不要再拿他們開玩笑了, 我親愛的老師!
真是不好意思, 佔用如此大的篇幅….看來是blog史上最長的留言了…嘻嘻.
Dreamy
02/26/2006謝老師(妳知道我在提誰^^)說,這個法令通過後,
大概會產生更多的毒舌派教師。
我在靜觀其變。
妳認為呢?^^
PS>不用怕佔用篇幅啦!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很歡迎。只是辛苦妳才是真的,打那麼多字……=p /
r-Huang
02/26/2006抱歉, 有筆誤~ 我留言中的倒數第四行”我說為人師者, 不得不謹言慎行才是.” 其中的”不得不” 應改為”務必”較為恰當.
最近講話常顛三倒四的….難道這是老化的徵兆之一?
Dreamy
02/26/2006所以多多打文訓練思緒吧!哈哈~~
情緒出走
02/26/2006看來「老師」這個職業真的是受到許多人關切^_^
其實現在大家在探討的東西,已經有點偏向老師的個人EQ上了。但是說實在的,個人修養的好壞,不管身在任何職業都相當重要,不僅僅是老師,或許只是老師的錯誤是大家「有目共睹」,而且能夠容許「大肆批判」的角色吧!
但是看在我的眼中,現在的老師身上的影響力已經沒有我們那個年代的POWER了,新聞論壇、影視追星、線上流通……都已經成功分化了老師的教育功用,甚至於更加的發揚光大。
現在才把眼光放在「教權」漸漸式微的老師身上,似乎正道已來的太晚。
Dreamy
02/26/2006EQ管理對每個人來說都很重要。
只不過,只要是與人有密切互動的行業,EQ管理更加重要。
「服務業」就是個必須接觸人群,和人群密切互動的行業,而老師也屬於服務業。
說的好。正是因為「老師身上的影響力已經沒有我們那個年代的POWER了」,所以看到現在「教師」這個職業引來的諸多討論和注視焦點,才更覺得感嘆啊。
r-Huang
02/26/2006唉呀呀…I know what you implied….
well, not right now, i’m not ready yet!
Regarding your “new law” question, I’ll let you know my opinions later….’coz I’ve typed too much today.
台灣老婆
02/26/2006說到體罰,我也是”吃過虧”的,唉~~
記得一次,一個家長去投訴我,說我給學生”體罰”要求學校處罰我(天知道我是討厭體罰學生的,也不可能體罰學生的),後來才知道,他們把坐”特別座”也叫體罰,
而且,還告訴我,如果他們的孩子做錯要教,做老師的我是不能教的,當學生做錯時,必須告訴家長,讓家長去教… …實在無言以對。
這件事情鬧得好大,當時搞得我心情亂不好的,覺得,怎麼會出一個這麼不講理的家長,如果學生不用教,那~~幹麻送來學校?? 況且,我還真沒碰過學生一根寒毛,又怎麼說體罰??
總之,那時候心情超不好,不過,事情過了,也逐漸淡忘了~~
Dreamy
02/26/2006這家長……真是令人傻眼。
說真的,有時候家長比學生還難搞!
辛苦台婆了。
夢天秤
02/26/2006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也碰過惡毒加變態的老師
還好自己沒被她處罰過, 只是那段記憶一直都讓人很難忘記
哪天我也來寫篇…
Dreamy
02/26/2006看來,我們年齡差不多的都有共同經驗的回憶呢!
等妳的經驗分享嘍 ~~ ^_^
leona
07/18/2006:) hihihi
Dreamy
07/18/2006Dear Leona,
welc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