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頗情緒化的一篇日記……)
總算忙完婚事,四月,是趨於穩定的一個月。
反而,我卻一直萌生換工作的念頭。
大家都知道,補習班的工作時間一般都是中午過後才上班,晚上很晚才下班。偏偏老公的工作時間是朝九晚六型的,如此一來,我們能相處的時間……用膝蓋算一算也知道少得可憐。甚至連一起共用晚餐的機會都沒有。
從以前到現在,我周遭的聲音從沒停止過,而且大都是關於我的工作。聽最多的就是︰「妳可以去外商公司上班,好好發揮妳的能力啊」諸如此類的。怎麼,我教英文難道就沒有發揮能力嗎?目前我上課的地方離家裡都不算太近,許多人都要我找離家比較近的。我不是沒找過,但也要適合才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