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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開全國之先,台南市『流浪犬撲殺經費』將轉為絕育經費,在台南市市議會與動保團體 (徐狗爸也參與其中)以及黃淑郁老師之努力下,台南市首創各縣市之先,將撲殺流浪動物的經費轉為結紮絕育之經費。
台南市能, 高雄縣市能不能????? 其他縣市能不能 ???
如果撲殺真的有用,為何台灣路上到處仍可見到流浪動物..政府已經撲殺好幾十年了
流浪動物捕殺政策成本估算(以台北市動物之家為例)
http://www.lca.org.tw/action/a36.htm
1. 保守估計,每捕殺一隻流浪動物需花費4,811元。
2. 絕育比捕殺每隻便宜2,327元以上:兩種措施都有捕犬成本,但捕捉之後若以安樂死處理,則每隻還要花3127元(=4811-1684);若捕捉之後改以絕育放回,則每隻只需再花800元絕育成本(若絕育手術用公職獸醫師執行,則花費更少)。
3. 每隻流浪動物一進公立收容所,就要花3663元,且7天之後就必須安樂死。若交民間收容所,相同經費可飼養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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